一、资产报废审批流程
二、具体操作步骤
1)资产管理员发起资产处置申请
登录【办事大厅】--点击应用系统【高等院校资产管理系统】--点击首页【处置管理】--【校内资产处置申请】-【新建处置单】,填写资产处置单。
点击【选择卡片】勾选待处置的单据(或点击【选择卡片】—【查询】—搜索【资产编号】勾选待处置的单据),填写完点击【保存】,最后点击【提交】,通过【审批状态】或【流程监控】查可看工作流状态。
2)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审核
登录【办事大厅】--点击应用系统【高等院校资产管理系统】--点击首页【业务审批】--【校内资产处置审批】(或点击首页【待办事项】--点击提醒信息即可打开待审批的单据)--勾选待审批的单据--打开工具栏【处理】—【同意/驳回】。
审核内容主要包括:报废资产账面净值是否为零;必要时与相应单位核实符合报废条件的资产是否可以继续使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