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,传播弘扬新时代师德楷模风范,推动全社会弘扬尊师重教风尚,中国教师博物馆向各单位征集反映教书育人风范、蕴含师德教育功能的各类见证物。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《关于中国教师博物馆征集教书育人见证物的通知》(教师函〔2022〕709号)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征集对象
(一)获“七一勋章”“人民教育家”“时代楷模”“全国教书育人楷模”“全国最美教师”“全国教育世家”“全国模范教师”“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”“全国优秀教师”“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”的优秀教师代表。
(二)获其他国家级荣誉表彰的教育名家及优秀教师等。
二、征集证物
(一)代表身份或荣誉的证书、聘书、工作证、奖状、奖杯、奖章等原件、复制品或彩色复印件。
(二)教育教学所用的课本、教案、讲义、工作手稿、笔记日记、批改作业及论文等原件。
(三)教育教学所用的笔墨纸砚、办公设备、教学标本、教学模型、教学挂图、教学实验仪器、幻灯片等原件。
(四)带有本人印迹的服饰、信件、手稿、书画、照片、书籍、画册、声像资料等原件。
三、使用方式
中国教师博物馆将以文物级别精心保存上述证物,并按照国家标准系统展出,充分挖掘师德教育功能,打造“民族文化记忆、教育历史遗产、教师精神家园”。
四、有关要求
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征集工作,积极进行动员和沟通,鼓励教育名家及优秀教师捐赠上述教育见证物。中国教师博物馆将出具收藏证明,并进行一定形式的回馈和答谢。
请各单位汇总捐赠情况,于12月2日前填写捐赠情况表(附件2)后发送至邮箱:shideshifenghtu@163.com。
有意捐赠的教师请填写《中国教师博物馆征集教书育人见证物清单》(附件1),连同见证物于2022年12月5日前邮寄至曲阜师范大学。地址:山东省曲阜市静轩西路57号,曲阜师范大学。
联系人:张老师。电话:0373-3328873。
附件3: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《关于中国教师博物馆征集教书育人见证物的通知》.pdf
人力资源部
2022年11月29日